摘要:为切实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,提高车辆正常通行效率,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13处电子警察设备...
为切实规范我区道路交通秩序,提高车辆正常通行效率,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,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13处电子警察设备,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违反禁限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,现定于2021年11月20日起正式启用。
一、在东乡区子山路与行政东路路口,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禁限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二、在东乡区G236国道501公里+550米与东乡西高速交叉路口,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禁限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三、在东乡区G320国道726公里+300米与花果山生态园路口,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四、在东乡区朝阳大道与雄岚大道交叉口200米丰源国际汽车城路口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禁限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五、在东乡区恒安东路与青井路交叉口前100米,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非机动车、机动车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六、在东乡区南英大道与状元路交叉口东方向,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限行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七、在东乡区创业大道往东乡四中路口路段,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限行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八、在东乡区凌云大道体育馆路口南、西方向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限行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九、在东乡区师水路与一中北门路口安装电子警察设备。对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、机动车禁限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逆向行驶等影响安全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十、在城区以下5处主要路口路段启用电子警察抓拍系统,自动抓拍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、等交通违法行为。
1、在东乡区大富大道与子山路口安装电子警察设备,对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2、在东乡区恒安西路与腾飞路路口安装电子警察设备,对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3、在东乡区雄岚大道与恒安西路路口安装电子警察设备,对行人、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4、在东乡区龙山大道与环城西路路口,安装非机动车,行人抓拍执法设备,对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5、在东乡区朝阳大道与江磷路路口,安装非机动车、行人抓拍执法设备,对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处罚。
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安全行车,文明驾驶。
特此公告
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1年11月11日